中山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收音乐特长生联考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普通高中学校招收音乐特长生术科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术科联考)是面向报考普通高中学校音乐特长生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是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主要考核或检测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的掌握程度;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有意高中毕业后报考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的合格新生。
二、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 考试科目 备注
必考项 视唱练耳
主考项 声乐、器乐、舞蹈,任选其一 主考项和加考项考试科目的组合应为:
①当主考项是声乐时,加考项应是器乐。
②当主考项是器乐时,加考项应是声乐。
③当主考项是舞蹈时,加考项应是钢琴或声乐。
加考项 钢琴或声乐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必考项、主考项、加考项各科目均按照满分100分进行评分,加考项目成绩在50分以上可获得加考分,加考项得分:(加试项目得分-50)×10%。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声乐、器乐类总分 =视唱练耳得分×40% +主考项得分×60% + 加考项得分
舞蹈类总分=视唱练耳得分×25% +主考项得分×75% + 加考项得分
四、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等。
2.考试内容
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曲目自选。
考试演唱歌曲1至2首,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唱的时间。钢琴伴奏一律由考场提供(不可自带伴奏)。
3.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唱。
4.评分标准
声乐考试满分100分,由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形象四个部分构成。
(1)嗓音条件(占40%)
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
(2)音乐表现(占30%)
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
(3)演唱方法(占25%)
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4)形象(占5%)
要求五官端正,身高符合招生简章规定标准,端庄大方。
(二)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综合能力。
2.考试内容
(1)乐器种类:中西各类管弦乐器、弹拨乐器及手风琴等(中小学教具类乐器如竖琴、口琴、风琴等不能作为考试项目)。以器乐作为主考项的考生,须在指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限定为18种,包括钢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若考生所选乐器不在上述18种乐器范围内,但又属于高考自主招生学校要求考试的乐器范围的,考生可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研究同意后方可选择该种乐器作为考试项目。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A.小军鼓与玛琳巴;B.小军鼓与爵士鼓;C.小军鼓与排鼓。西洋乐器考生参加考试必须采用钢琴伴奏形式(选考无伴奏作品时除外,选考打击乐器除外),钢琴伴奏自带;民族乐器考生不可自带伴奏或伴奏CD。考场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2)演奏乐曲两首,其中包括练习曲一首。演奏曲目必须是中外器乐中等程度以上的独奏或协奏曲目。(注: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
3.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奏,乐器自备(除钢琴外),不可自带伴奏。
4.评分标准
器乐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3)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的能力。
(4)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三)舞蹈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身体条件、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节奏感以及表演水平。
2.考试内容和形式
(1)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
(2)舞蹈种类包括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
说明:
① 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
② 自备CD格式光碟。
③ 穿着练功服,不得穿演出服。男生着贴身背心、紧身短裤;女生上身着贴身体操服,下身着紧身裤袜。
3.评分标准
舞蹈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
(2)表演连贯、完整。
(3)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
(4)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四)视唱练耳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是考生的必考项,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2.考试内容
分练耳、视唱两个部分。
①练耳(20分)
a. 单音(10个),范围在1个升降号调内的自然音高,可用“啦”等模唱。
b. 音组(3组),组合方式为分解和弦、音列。范围在大、小三和弦,原位与转位,音列含自然音列和不超过1个变化音。
c. 和声音程(3个),范围在自然音程内。
d. 节奏模枋(1条)以四分音符为一拍共八拍;范围在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组合;一拍内附点八分,两拍内附点四分,两拍内大切分,一拍内小切分节奏。
e. 曲调模唱(1条),节拍为二拍子,长度为四小节;调式范围在大、小调及五声调式内;曲调音高之间的音程关系范围在自然音程内;曲调音高关系的节奏组合方式为基本节奏型,范围在节奏模仿的程度内。
②视唱(20分)
五线谱视唱满分20分,简谱视唱满分为18分。
内容:无升降调号的大、小调式,五声调式,七声调式。节奏组合方式为基本节奏型。